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下简称“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要求和建设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也可参照使用。
标准编号:DB31/ 535-2011
标准名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导则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prompting basical capacities of fire safety of social organization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1-07-17
实施日期:2011-09-01
起草单位: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人员:顾金龙、谢佳、李申、蔡海铭、徐云、王建平
文件大小:336.72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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