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副产氨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氨水为原料制造氢氧化铬后,过剩的氨水以气相形式回收制成的副产氨水。产品主要用于废气脱硝等。
标准编号:T/SDAS 633-2023
标准名称:副产氨水
发布部门:山东标准化协会
发布日期:2023-05-04
实施日期:2023-05-04
起草单位: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于修源、史阿莹、宋淑伟、宋天琦、刘海、邢艳萍、王鑫、崔安强、唐存国、李振龙、王立喜
文件大小:588.63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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