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酸洗企业及含酸洗工序的其他企业(不含电镀企业)污水总铁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酸洗企业及含酸洗工序的其他企业(不含电镀企业)污水中总铁排放控制。
标准编号:DB33/ 844-2011
标准名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
英文名称:Concentration Limits of total iron for acid-washing wastewater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1-12-07
实施日期:2012-04-01
标准状态:现行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7页
文件大小:190.6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