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29的本部分规定了港口、码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总体要求及系统配置、各子系统及集成、安防中心控制室、检验、验收、维护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码头、涉外码头、客运码头(包括国际客运码头、轮渡码头、游览码头及省际、“三岛”航线客运码头)。 其他港口、码头单位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标准编号:DB31/ 329.16-2012
标准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6部分:港口、码头
英文名称:Security system requirements for critical facilities—Part 16:Ports and terminal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07-03
实施日期:2012-12-01
起草单位:上海港公安局、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技贸联合有限公司、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起草人员:邵建和、张坚列、何伟、徐介明、陶焱升、顾忠平、刘晓新、罗文斌、闻君、劳有林、周纯清、郑文、陈维、陈茜
文件大小:316.52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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