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锅炉运行的技术要求、热效率计算方法、运行监管要求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所辖的燃煤蒸汽、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额定压力大于或等于3.8 MPa的锅炉。
标准编号:DB31/ 663-2012
标准名称:燃煤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评价值
英文名称:Coal industrial boilers limited value and evaluate the value of energy efficiency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10-19
实施日期:2013-02-01
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员:丁永青、谢仲华、杨麟、徐剑芳、秦宏波、侯震寰、张沪、薛恒荣、蔡浩、俞增盛、许用权、宋丹丹
文件大小:265.58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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