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废油加工的工业锅炉、窑炉用生物柴油(以下简称“生物柴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废油为主要原料,经混合适量添加剂,并经过特定加工工艺而生成的,主要用于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燃料的生物柴油。不适用于各类柴油发动机用生物柴油。
标准编号:DB31/ 667-2012
标准名称:利用废油加工的工业锅炉、窑炉用生物柴油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Bio-diesel fuels uesd for industrial boiler and furnace processed by waste oil technical conditions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10-19
实施日期:2013-02-01
起草单位: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上海烨惠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市能效中心
起草人员:谢仲华、王宪林、徐敬安、秦宏波、赵建新、杨笺康、王伟忠、薛恒荣、沈黎芸、金兆元
文件大小:206.83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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