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政府系统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值守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职责、日常值守、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置、信息报告、培训、工作场所选址、设施配置以及检查、监督和评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区(县)两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部门管理机构和市级基层应急管理单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上海市其他单位的值守应急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编号:DB31/T 699-2013
标准名称:政府系统值守应急管理要求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duty emergency management of government system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3-05-07
实施日期:2013-08-01
起草单位: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上海市标准化协会、上海市公安局
起草人员:熊新光、张海涛、吕耀东、张铭、杨晓东、黄栋、周小跃、孙业要、刘晓新、陈茜、殷光霁
文件大小:318.27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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