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及分类收集、内部运输、贮存、消毒、处置、检查与改进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医学相关尸体检验、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检验中心或实验室等单位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可参照执行。
标准编号:DB23/T 3911-2024
标准名称: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2-30
实施日期:2025-01-29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
起草人员:李军、陈紫葳、王坦、王亮、付佳、任慧、肖佳庆、胡月飞、刘阳、王丽萍、刘景华、葛松梅、石永丽、刘秀莲、侯显明、蔡英南
文件大小:177.92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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