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协同办案的交换共享体系、业务协同、对接交换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数据的协同、共享。
标准编号:DB33/T 1420.2-2025
标准名称: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通用规范 第2部分:协同共享
发布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2-19
实施日期:2025-03-21
起草单位:浙江省政法信息管理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中共嘉兴市委政法委员会、嘉兴市公安局、中共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员:周川玲、周泰石、陈模科、姜政、陈伊文、潘牧夫、杜科、徐航、缪建新、王德明、王欢、黄贤华、翟凯锋、郑雪峰、张炜、李觉斌、屠肖龙、孙雅和、陈群、郑玲、王雅梦
文件大小:401.73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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