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可采用监测自然衰减技术进行恢复的有机污染地块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源已移除、可采用监测自然衰减技术进行恢复的有机污染地块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标准编号:T/CSER 001-2025
标准名称:基于监测自然衰减的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发布部门: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发布日期:2025-03-03
实施日期:2025-03-10
起草单位:天津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煜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员:杨永奎、王凯霖、佟雪娇、赵丹、耿宏志、金奇、赵林、王膑、杨志清、张有军等
文件大小:1.56M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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