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含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及兔肉等产品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元素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十种元素的检出限和定量限:当取样量为0.5g,定容体积为50mL时,砷、铅、硒、铬、汞和锑检出限为0.001µg/kg、定量限为0.01µg/kg;镉、镍、铜和锌检出限为0.0005µg/kg、定量限为0.005µg/kg。
标准编号:DB1302/T 449-2016
标准名称:畜禽肉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
发布部门: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01
实施日期:2017-01-01
起草单位: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起草人员:庞学良、孙淑玲、汤思凝、张鑫、张立田、张谊、段晓然、肖琎、刘洋
文件大小:166.75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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