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医院门诊期间医患沟通的基本要求、沟通主体、沟通形式、基本沟通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含)以上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标准编号:DB32/T 5090.2-2025
标准名称:医院医患沟通规范 第2部分:门诊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3-25
实施日期:2025-04-25
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
起草人员:何新羊、陈志、高仕飞、朱春林、李娟、朱福辉、陈泉锦
文件大小:468.58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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