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汽车维修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标准编号:DB11/ 1228-2025
标准名称: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4-21
实施日期:2025-07-01
替代情况:替代DB11/ 1228-2015
起草单位: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员:胡晓寒、肖晓峰、李晓斌、蔡海渊、张爱平、姚震、薛亦峰、魏军武、方会、孙成一、何红、高美平
文件大小:180.50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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