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城镇供水厂生产废水回用的基本要求、水质要求、技术要求与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城镇供水厂生产废水的回用管理。
标准编号:DB31/T 1571-2025
标准名称:城镇供水厂生产废水回用要求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5-12
实施日期:2025-09-01
起草单位: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上海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起草人员:叶辉、张立尖、武珉辉、翁晓姚、张东、唐玉霖、戚雷强、朱煜、赵鉴、窦茵、童俊、黄强、刁春晖、王铮、张静、张薇薇、方芳、徐斌、施俭、张双翼、诸葛杨炀、李冰、陈瑜、顾赵福
文件大小:1.08M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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