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域范围内轨道交通运营期长期监测和重点区段监测。城市轨道交通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应检定合格,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各项精度指标应满足监测要求。仪器设备的检校、校验及维护应符合本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长期监测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编号:T/TJKCSJ 011-2024
标准名称: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期监测技术规程
发布部门: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
发布日期:2024-12-31
实施日期:2024-12-3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贾志强、潘喜峰、张超、李更召、黄帆、翟超、吴赛甲、姚华、黄恩兴、张会鑫、傅雷、王祺、纪海东、栗红宇、吕小律、陈宝山、吴廷、潘小波、陈素贞、孟斌、吕金辉、李朝柱、李支彬、李光、范鹏程、黄亚德
文件大小:5.35M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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