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商标管理机构抚松县人参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商标的持有者,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抚松人参”“抚松林下山参”品牌管理机构为“抚松人参”品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品牌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不限于:a) 负责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b) 组织、监督按规定使用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c) 负责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d) 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e) 维护商标专用权;f) 协助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侵权、假冒案件;g) 对违反本规则的经营者作出处理。5 商标使用条件5.1 地域条件使用商标生产地域范围为东经 127°01′~ 128°05′,北纬 41°42′~ 42°49′包括 14 个乡镇
标准编号:T/FSRS 5.1-2025
标准名称:"抚松人参""抚松林下山参"品牌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范
英文名称:"Fusong Ginseng" "Fusong Forest Downhill Ginseng" Brand ——Management for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ertification Mark
发布部门:抚松县人参协会
发布日期:2025-06-06
实施日期:2025-07-06
起草单位: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吉林农业大学、抚松县人参协会、吉林省参茸办公室(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中药材发展中心)、吉林参王植保科技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吉林?抚松人参质量检测中心、吉林人参研究院
起草人员:张红杰、王英平、陈晓林、侯玉兵、陈成军、徐怀友、史磊、马友德、雷秀娟、郭兴军、徐芳菲、李昊、王翔、王欣、张新才、丁旭、王娜迪、丁梦瑶、刘星见、王刚、陈少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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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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