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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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依据有关规定将临床研究协调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四个等级,包括工作岗位概况、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和培训与评价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对临床研究协调员从业人员的工作任务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适用于有关方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解,并开展进一步的评价工作。
标准编号:T/SHSPS 002-2025
标准名称:临床研究协调员岗位标准
发布部门:上海市药理学会
发布日期:2025-07-29
实施日期:2025-08-01
文档格式:PDF
文档页数:36页
文档大小:574.7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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