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应用放射性核素开展诊疗一体化的标准及准入条件,涵盖场地规划设计、人员配置、放射性核素和放射性药物的使用、辐射防护、放射性废物及废液处理及核素诊疗一体化的治疗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素诊疗一体化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及运行。
标准编号:T/CIRA 71-2024
标准名称:核素诊疗一体化建设规范
发布部门: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4-12-19
实施日期:2025-02-28
文档格式:PDF
文档页数:17页
文档大小:305.9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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