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乡镇(村、居委)农贸市场的相关要求,包括开办条件、设施要求、市场开办者责任、入场经营者责任、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消费维权和持续改进等。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村、居委)农贸市场的管理,不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的乡镇(村、居委)农贸市场。 注: 城市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基本具备的区域。
标准编号:DB44/T 2691-2025
标准名称:乡镇(村、居委)农贸市场管理规范
发布部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26
实施日期:2025-09-26
文档格式:PDF
文档页数:16页
文档大小:508.4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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