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核算和评估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行政区域内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的碳排放的核算。既可用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核算和评估,也可用于产品从“原材料开采-生产制造”部分生命周期碳排放的核算和评估。
本标准不包含量化过程中的抵消,生物质碳涉及的排放亦不纳入核算。
标准编号:DB31/T 1071-2017
标准名称: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
英文名称:Rules for accounting of carbon footprint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7-10-23
实施日期:2018-02-01
起草单位: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能效中心
起草人员:余文凯、徐浩强、刘佳、余星、黄丽君、王宗挺、罗伟、徐玲玲
文件大小:352.43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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