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以下简称“观察员”)的术语定义、选拔聘任、权利义务、观察活动开展、结果处理应用、监督考核及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牵头单位”)组织选聘、管理的观察员及其相关工作。各级地方政府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在参与或对接观察员工作时,宜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编号:T/BPEDA 0002-2025
标准名称: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管理规范
发布部门: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
发布日期:2025-12-01
实施日期:2025-12-10
文档格式:PDF
文档页数:27页
文档大小:463.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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