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基本要求、事项管理、流程优化、数据交换与共享、业务办理、服务渠道、信息公开、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的政务服务活动。
标准编号:DB31/T 1113-2018
标准名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业务规范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8-11-07
实施日期:2018-12-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3页
文件大小:268.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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