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河湖的巡查、监测、维修养护、防汛防台和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维修养护及相关工作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市、区、镇(乡)管河湖及村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含水域和陆域)的维修养护及相关工作,管理范围包括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是指河湖两岸河口线之间的全部区域,陆域是指沿河口线两侧各外延一定范围的区域,包括堤防(含防汛墙)、防汛通道、护堤地(青坎)等。
标准编号:DB31/T 1639-2025
标准名称:河湖维修养护技术要求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2-23 00:00:00
实施日期:2026-04-01 00:00:00
文档格式:PDF
文档页数:26页
文档大小:1.0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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