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用于进出口食品快速检测仪器(以下简称“快检仪器”)适用性评价的通用要求、评价指标、数据统计和结果评判的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快检仪器在口岸现场应用场景下的适用性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食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非法添加物等危害物的快速定性、定量检测仪器,用于快检仪器的生产者、采购者及使用者在生产或使用时对相关指标进行评价以及检测质量控制。
标准编号:SN/T 5737-2025
标准名称:进出口食品快速检测仪器适用性评价技术规范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5-12-11
实施日期:2026-07-01
起草单位: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起草人员:万志刚、张鹏飞、马淑棉、韩瑞阳、于雪芝、靳保辉、肖陈贵、岳振峰、易冰清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5页
文件大小:706.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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