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儿童监护人指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接收与处置、指定程序、后续跟踪、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民政部门协同被监护儿童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协助司法部门开展儿童监护人指定的工作。
标准编号:DB32/T 5348-2026
标准名称:儿童监护人指定工作规范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2-06
实施日期:2026-03-06
起草单位:张家港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
起草人员:朱建峰、卢珠、蔡红雨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文件大小:459.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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