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以下简称燃气)聚乙烯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要求、年度检查、全面检验、耐压(压力)试验、检验报告与问题处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燃气聚乙烯管道的定期检验:a)工作压力:0.10 MPa≤p≤0.8 MPa;b)公称直径:50 mm≤DN≤630 mm;c)工作温度:-20 ℃~40 ℃;d)输送介质为天然气、人工煤气或液化石油气。其他工作压力的燃气聚乙烯管道也可参照使用。
标准编号:DB31/T 1162-2019
标准名称:燃气聚乙烯管道定期检验技术规则
英文名称:Periodical inspec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gas supply polyethylene pipe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6-14
实施日期:2019-07-01
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派普诺管道检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骄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燃气设备计量检测中心、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汤晓英、张俊、莫非、石生芳、李念文、印军华、钱耀洲、左延田、黄奕昶、宋盼、陈江、胥勇、庄尚波、孙永伟、计艺帆、侯少毅、陆奇、黄唯一、廖成龙、石青
文件大小:459.42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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