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66的本部分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诊断评估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评价方法、程序及结论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开展的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诊断评估工作。
标准编号:DB31/T 1166.5-2019
标准名称:司法行政机关戒毒诊断评估 第5部分: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
英文名称:Drug rehabilitation diagnostic evaluation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ve organ—Part 5:Social environment and adaptive capacity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6-14
实施日期:2019-07-01
起草单位:上海市崧泽强制隔离戒毒所、上海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上海市戒毒管理局
起草人员:任良、吴光炜、董坤一、郑伟、刘志义、李根宝、邵霞、陈霞、石小峰、郑孝林、陈荣、曹培杰、杨伟、周传欣、张春辉、赵剑萍、沈军、高愈
文件大小:232.87KB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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