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边界和碳排放源,碳计量器具配备原则和碳计量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点排放单位,其他排放单位可参照使用。注:重点排放单位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内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标准编号:JJF(浙) 1230-2026
标准名称: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
发布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3-11
实施日期:2026-06-1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4页
文件大小:362.80 KB
标准全文下载:
文档首页截图如下:
 |
声明:
1、内容来自用户上传,仅供会员交流学习,禁止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在24小时之内删除;
2、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std_123@foxmail.com),本站将及时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