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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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20 22:51:30
本文件规定了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的医疗器械配置原则、总体要求,明确了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病房、门(急)诊诊室和分诊台配置的主要医疗器械品目和数量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新建及改扩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的医疗器械基础配置,现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的医疗器械更新工作可参照执行,三级公立专科医院参照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医用耗材、医用试剂以及专门用于临床试验、科研课题、教育培训范围所需要的医疗器械的配置。
标准编号:T/SZMA 005-2026
标准名称: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医疗器械基础配置要求
发布部门:深圳市医学会
发布日期:2026-03-20
实施日期:2026-03-20
起草单位: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医学工程与装备协会、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大学总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医学会(市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眼科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
起草人员:钟晓茹、蔡东江、张木秀、刘刚、宋赞、雷云龙、张岭梅、张毅俊、赵晖、廖辰、姜西波、江萍、杨碧新、贺铭基、许琼杰、吕思达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53页
文件大小:662.8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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