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县级(含市辖区、县级市、县等)行政区域内医疗资源集中化运行的总体要求,以及集中审方中心、区域影像中心、网络心电中心、慢病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四大中心”)的基本要求、运行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域医共体(含县级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区域医疗中心及相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四大中心等的规划、建设、运行、质控及协同管理。
标准编号:DB32/T 5363-2026
标准名称:县级(区域)医疗资源集中化运行规范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4-03
实施日期:2026-05-03
起草单位:东台市人民医院
起草人员:杨爱兵、吴晓宏、武程、崔俊丽、陈进、高燕子、朱月华、花萍、冯钰、刘敏、王强荣、王勇、成瑶、胡逸凡、于芹、刘圣兰、吴晓燕、马越、蒋鹏、李傲霜、蔡艳、林慧慧、曹美华、彭霞、常雪娇、沈晓琴、王跃琴、沈春华、周玉叶、崔骏驰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4页
文件大小:649.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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