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及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标准编号:GA 1817.1-2026
标准名称:学校反恐怖防范要求 第1部分:普通高等学校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counter-terrorism of education institutions—Part 1:Regular highe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26-01-09
实施日期:2026-06-01
起草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湖南大学、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湖南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安徽省教育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南开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
起草人员:庞谦、吴祥星、于祥成、邓昌富、邢更力、雷益明、陈俊、周凯、杨玉波、张宗远、杨苏、刘纯祥、孙毅、欧阳世泉、李耀鹏、许波、肖艳、谭琳、周文钰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5页
文件大小:382.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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