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移动智能终端在生产、回收、销售或资源再利用等环节中相关主体对于用户数据清除产品功能、流程机制、安全保障等能力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智能终端循环回收相关企业用户数据清除能力自评估,也适用于主管部门对移动智能终端循环回收相关企业用户数据清除能力进行监督管理。
标准编号:T/TAF 350-2026
标准名称:移动智能终端循环回收信息清除服务管理能力要求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the ability to clear user data during the recycling process of mobile intelligent terminals
发布部门: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发布日期:2026-06-17
实施日期:2026-06-17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邓佑军、王淞鹤、王艳红、武林娜、董霁、王彬、张宏伟、姚一楠、衣强、付艳艳、闫金保、吴越、李欣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0页
文件大小:279.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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