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新能源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简称综合平台)与企业服务与管理平台(简称企业平台,含车辆生产企业平台和充电桩/加氢站运营企业平台)之间数据交换的技术要求,包括通信协议结构、数据包结构和定义、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数据信息采集间隔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在上海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以及公共和专用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车型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注: 本文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在上海市注册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标准编号:DB31/T 845-2020
标准名称: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英文名称:Public data acquisi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new energy vehicles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2-17
实施日期:2021-04-01
替代情况:替代DB31/T 845-2014
起草单位:同济大学、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马志雄、王华、钟鸣荟、滕添益、曹建华、叶磊、张岩、刘永球
文件大小:249.99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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