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监测的行为指南及质量保证与控制,示范区范围覆盖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标准编号:DB32/T 310003-2021
标准名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3-19
实施日期:2021-06-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36页
文件大小:3.1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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