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规模大于500 m3/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执行GB 18918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
标准编号:DB37/ 3693-2019
标准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日期:2019-09-27
实施日期:2020-03-27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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