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立法协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专家咨询机构、立法协商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方案、调研与协商以及立法协商建议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
标准编号:DB4403/T 206-2021
标准名称: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
英文名称:Work specification for legislative consultation of Shenzhen CPPCC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2-13
实施日期:2022-01-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5页
文件大小:859.0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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