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乡风文明建设评价原则、资格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宣汉县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评价。
标准编号:DB5117/T 10-2019
标准名称:美丽乡村 乡风文明建设评价规范
发布部门: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7-15
实施日期:2019-07-18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文件大小:371.7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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