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锅炉和工业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标准编号:DB61/ 1226-2018
标准名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部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2-26
实施日期:2019-01-26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1页
文件大小:175.2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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