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755的本部分规定了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五种监管方式对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及其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规定的内容是五种检验监管方式所对应的最低要求,可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调整。
本部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及其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以及制定各类企业及其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标准。
标准编号:SN/T 2755.4-2011
标准名称: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第4部分:检验监管方式基本要求
英文名称:Classified administration of enterprises exporting industrial products—Part 4:Essential requirements for methods on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1-02-25
实施日期:2011-07-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员:徐金记、谢秋慧、翁建滨、魏红兵、褚铮一、林晓峰、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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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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