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184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毛纤维检验的基本要求、结果评定、不合格处置和检验记录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用作加工用途的进出口毛纤维原料及其初加工产品的检验,包括原毛、洗净/碳化毛、粗疏及精梳毛条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毛纱毛线及各类毛纤维加工成品的检验,也不适用于动物皮毛、标本等非织造行业使用的动物纤维的检验。
标准编号:SN/T 4184.3-2015
标准名称: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 第3部分:毛纤维
英文名称:Rules of inspection of textile raw material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3:Wool fiber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5-02-09
实施日期:2015-09-01
标准状态:现行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员:乔铁军、董俊哲、胡炜、郑丽莎、王东、张卓、孙宝芬、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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