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阈值。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指以火药、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弹丸,口径通常小于20 mm的各类身管射击武器致伤力作用能量阈值的判定。
标准编号:GA/T 718-2007
标准名称: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
英文名称:Identification criteria to cause casualty of firearm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7-10-29
实施日期:2008-03-01
起草单位: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南京理工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起草人员:季峻、周克栋、吴祥海、赫雷、徐诚、班茂森、马新和、周顺平、蒋雪梅
文件大小:345.71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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