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刑事影像技术专业实验室工作用房的分类要求,以及各类工作用房的采光、通风、上下水、网络、电气要求和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刑事技术部门影像技术专业设计、建造专业实验室工作用房。
标准编号:GA/T 772-2008
标准名称:刑事影像技术专业实验室工作用房技术要求
英文名称:Technical code for forensic image laboratory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8-07-07
实施日期:2009-01-01
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北京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
起草人员:许小京、俞涛、杨玉柱、庄京伟、吴伟、蔡能斌
文件大小:525.63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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