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掌纹图像数据的来源、大小和表示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掌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掌纹图像数据。
标准编号:GA 789-2008
标准名称:掌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converting palm print image data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8-07-24
实施日期:2008-07-24
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起草人员:王瑛玮、周新民、常柏年、张国臣
文件大小:295.24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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