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411的本部分规定了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研制、检验和订购。
标准编号:GA/T 1411.4-2017
标准名称: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第4部分: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英文名称:Police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Part 4:Fixed-wing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7-08-27
实施日期:2017-08-27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无人机系统工程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国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长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翼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石光明、胡建亭、孙非、张国勇、张志江、张显志、孙志坚、梁明亮、许旭
文件大小:374.57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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