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文物建筑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与职责、消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与管理、火灾危险源控制与管理、消防宣传与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档案等要求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火灾危险性且对公众开放的文物建筑,其他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标准编号:GA/T 1463-2018
标准名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英文名称:Fire safety management for heritage building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8-02-11
实施日期:2018-05-01
起草单位: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起草人员:王勇、张华东、景绒、胡锐、王静波、张香萍、张元鹏、魏东、王增华、朱江、靳威、李芳、张耀泽、岳鹏、赵武军、武丽珍、谢景荣、周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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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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