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标准编号:GA 1800.2-2021
标准名称: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public security and counter-terrorist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Part 2:Conventional thermal power compani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日期:2021-04-25
实施日期:2021-08-01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员:廖崎、吴祥星、杨玉波、张合、苑龙、季景林、徐思钢、张宗远、马楠、汪萍、聂蓉、王新、张凡忠、苑维双、王宏涛、李鑫、李越冰
文件大小:310.92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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