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塑料衬里的钢制储槽和罐式容器(以下简称槽罐容器)的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试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尺寸DN为(300~4000)mm,公称压力为(0~1.6)MPa,采用四氟乙烯和乙烯共聚物(ETFE)、聚全氟乙丙烯(FEP)、聚乙烯(PE)、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聚烯烃共聚物(PO)、聚丙烯(PP)、聚四氟乙烯(PTFE)、聚氯乙烯(PVC)、聚偏氟乙烯(PVDF)三氟氯乙烯和乙烯共聚物(ECTFE)等不同塑料衬里的立式和卧式槽罐类容器。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非金属化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温州市东方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秀峰、林慧、张俊科。
标准编号:HG/T 4112-2009
标准名称:塑料衬里储槽和罐式容器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Plastic lining storage tand and pot type vessel engineering factor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09-12-04
实施日期:2010-06-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16页
文件大小:468.6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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