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草甘膦副产磷酸氢二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草甘膦母液经湿式氧化、浓缩、结晶、洗涤等工艺产生的磷酸氢二钠。产品主要用于工业磷酸盐系列产品的原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食品、饲料等领域。
标准编号:HG/T 5531.3-2019
标准名称:草甘膦副产工业盐 第3部分:磷酸氢二钠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9-08-27
实施日期:2020-01-01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9页
文件大小:997.7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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