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眼底照相机的要求和试验方法。眼底照相机用于眼底摄影成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型式的眼底照相机:——同步体视摄影成像的眼底照相机;——观察系统的照明光源采用红外辐射的眼底照相机。
标准编号:YY 0634-2008
标准名称:眼科仪器 眼底照相机
英文名称:Ophthalmic instruments—Fundus cameras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4-25
实施日期:2009-12-01
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员:贾晓航、文燕、王敬涛、何涛
文件大小:507.36KB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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