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燃气表(以下简称燃气表)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工作条件,计量特性,结构和材料,指示装置,通信,电源,电磁干扰,其他功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50 kPa、最大流量不超过160 m3/h、适应最小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一10 ℃〜+40 ℃、双管接头的、采用超声波检测技术进行气体流量计量的全电子式燃气表的设计、生产、试验和验收。
标准编号:CJ/T 477-2015
标准名称:超声波燃气表
英文名称:Ultrasonic gas meter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5-03-04
实施日期:2015-09-01
起草单位: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迪贝仪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武汉盛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宝龙富乐能源计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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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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